联系我们
  • 邮编:238000
  • 电话:0551-82321833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居巢区交通巷7号

火灾损失怎样评估认定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1936 发表时间:2022-09-02 18:00:03

       一、火灾损失怎样评估认定

  受损单位和个人应当于火灾扑灭之日起七日内向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效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受损单位和个人的申报、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意见以及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如实统计。

  二、火灾损失怎么起诉

  1、固定证据:将自家以及邻家受损情况采取照、录像的形式固定下来,证据是起诉的必备。

  2、向消防部门申报火灾损失:你家作为火灾当事人要向消防部门申报火灾损失,以当事人的身份取得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是起诉的必备文书。

  3、委托物价评估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评估:你家或者你联系一下其它受灾户共同委托一家物价评估机构对火灾损失进行评估,为将来起诉做准备。

  4、委托律师提前介入起诉前的材料准备。

  5、起诉:火灾认定书下来之后,如果认定火灾原因或者确认最 先起火部位是由楼下引起的,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以财产侵权、精神侵权为由进行民事诉讼,可以提出财产赔偿、恢复原状、精神损失赔偿、误工费等。

  6、追究起火户的刑事责任。公安部、最 高检联合发文,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超过50万元的,以依法追究失火罪。如消防部门火灾损失核定超过50万元、物价评估机构评估火灾损失也超过50万元的,消防部门要立案侦查,至少应以失火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标签:

【推荐阅读→】

相关产品